
发布时间:2025-11-28
一、设立宗旨
福建省大气臭氧污染防控重点实验室于2022年3月获福建省科学技术厅批准建设,依托单位为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实验室重点开展区域性大气臭氧污染化学机制、臭氧前体物控制技术和污染调控策略研究,集成与大气臭氧污染相关的科学问题认知-治理技术研发-管理策略支撑的创新链条体系。
为贯彻《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精神,依据"开放共享"原则及相关要求,设立开放课题,旨在吸引和资助国内外科研人员围绕实验室主攻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
二、重点资助方向
1、臭氧光化学污染的成因机制
2、臭氧前体物的关键治理技术
3、区域大气臭氧污染的防控策略
三、资助额度和执行期限
2025年度开放课题设置总金额约30万元。开放课题经费需要在实验室内使用,经费不外拨。拟设6个课题,重点资助方向为大气臭氧污染成因研究和臭氧前体物治理功能材料研发,资助额度为5万元/课题,执行期限为2年。
四、资助对象
1、申请人须为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科研人员。
2、具有博士学位且取得博士学位时间不超过10年的副高及以下职称人员。
3、申请人须与实验室固定科研人员建立合作关系,并由该合作者作为后续申请人来实验室工作的联系人。优先考虑与实验室已有合作基础或明确合作意向的科研人员。
4、本实验室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5、已获本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且未按期结题者不得申报。
6、同一申请人同期只能主持1项开放课题。
五、申请受理
1、申请人下载并填写《福建省大气臭氧污染防控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模板见附件)。
2、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4日17: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申请书Word电子版(可编辑版本)和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并签字后的PDF扫描件(需清晰完整)发送至lqyin@iue.ac.cn,邮件主题命名为“申报课题方向+课题名称+申报人姓名+单位”。
3、联系人:尹丽倩;联系电话:13625005609
六、评审与管理
1、开放课题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确定。
2、实验室组织评委进行分类评审。
3、获批资助的课题,实验室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依据相关规定签订课题立项协议,经实验室依托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课题实施和经费使用由课题合作者所在单位具体管理。
4.资助课题验收标准:课题负责人须发表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
发表论文须标注实验室(实验室名称:"福建省大气臭氧污染防控重点实验室",英文:"Fujian Key Laboratory of Atmospheric Ozone Pollution Prevention, Institute of Urban Environment,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Xiamen 361021, China ")及开放课题资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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