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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凤凰城通山书院安置地块(宁波市北仑区中心城东南片区BLZB09-04-02j)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 2020-08-03| 【 】【打印】【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和《浙江省土壤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办公室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专题座谈会纪要的函》(2019年9月6日)等文件,原凤凰城通山书院安置地块(宁波市北仑区中心城东南片区BLZB09-04-02j)拟规划为住宅用地,需要对此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评估。为了解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防止地块利用过程中对人居健康和环境质量带来严重影响,同时为相关部门了解场地环境状况、合理规划场地利用方式提供依据,宁波市北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中国科学院宁波城市环境观测研究站)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 项目概况

    地块位于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占地面积35112平方米,整个场地基本呈梯形状。地块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清水河沿河绿地,西至沙湾山东河沿河绿地,北至九峰东路。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21°51′24.20″,N29°53′19.15″。地块范围内北侧大部分区域(约29000 m2)历史及现状用途为农田、农用地及农宅用地;南侧小部分区域(约6000 m2)曾作为学校用地、工业用地及村委会办公用地使用,该地块历史上存在的企业主要是九峰砖瓦厂、某奶嘴包装袋厂、某服装厂及宁波市北仑区霞浦温控器配件厂。

二、 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该场地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选择整个地块作为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包括土壤和地下水。

    本项目样品采集与分析工作由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开展,浙江亚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和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实验室间质控,中国科学院宁波城市环境观测研究站进行全流程监督。采样过程和检测严格依据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所用仪器均经过有资质的单位检定、校准并在合格有效期内。检测数据及检测报告均进行三级审核。

    根据该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地块主要拟作为住宅用地(R),因此本次土壤评价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或《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13)中的一类风险筛选值等。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评价执行《地下水环境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限值,地下水总石油烃参考《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的地下水筛选值。

三、调查结果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布设 12个地块内土壤采样点位、2 个背景对照土壤采样点位,共计送检了 31个土壤样品和4个室内平行样、4个室间平行样。地块内所有土壤采样点位的样品中,所有检测因子(重金属、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有机类农药、石油烃)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或《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13)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场外对照点土壤样品中,所检出物质的浓度与场地内土壤样品中检出物质种类基本一致,且浓度均未超过相关评价标准。

    本次调查共布设3个地块内地下水采样点位和 1 个背景对照地下水采样点位,共计送检了 4 个地下水样品和1个室内平行样、1个室间平行样。地下水流向为自西北流向东南向。依据《地下水环境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限值以及总石油烃在《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的地下水筛选值。本场地地下水水质达到Ⅲ类标准。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委托单位:

    宁波市北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森斌

    联系电话:13606848879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中国科学院宁波城市环境观测研究站

    联系人:李雅颖

    联系电话:13995655395

六、分析测试/检测单位及联系方式

    检测单位: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莲

    联系电话:1586720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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